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的总体部署,科技部于3月下旬相继发布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蓝色粮仓科技创新”、“固废资源化”、“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新一代人工智能”等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我市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网络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符合专项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的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2、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项目预申报书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申报资格要求的项目予以推荐。
3、正式申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
二、受理时间
详见科技部各专项申报指南通知。
三、联系方式
1、申报网络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处室
(1)高新处 曹伟国,电话:89187097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智能机器人”、“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地球观测与导航”、“科技冬奥”、“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等重点专项,以及“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
(2)农社处 盛德清、夏可宏,电话:89187179、89186830
“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固废资源化”、“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
(3)资诚处 龚靓,电话:89292201
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63号)
附件2、《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 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2号)
附件3、《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4号)
附件4、《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5号)
附件5、《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6号)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日
信息来源:资源配置与诚信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