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甬科基〔2026〕33号),为规范宁波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决定常态化开展日常工作记录在线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填报对象
备案有效期内的市科技特派员,包括第十四批团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2025年和2026年新备案的个人、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
二、在线填报路径、要求
1.在线填报路径。请各科技特派员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ningbo.gov.cn/)进行在线填报。登录后点击“进入工作台”,选择“科技特派员备案”,依次点击“备案管理-〉已备案”,从已备案列表中点击对应特派员项目“操作”列下的活动记录,进入后按要求新增和编辑有关活动记录。系统支持咨询:87811024。
2.在线填报要求。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要按照服务协议做好服务工作,每年到派驻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不少于12次或服务时间不少于30天,法人科技特派员参照执行。工作记录填报需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工作,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活动照片、线上指导聊天截图、新闻报道等。
3.在线填报时间。宁波科技大脑填报端口常态开放、随时记录,科技特派员原则上按月更新工作记录。
各科技特派员于2026年5月20日前按实际情况补充填报2026年1-4月份日常工作记录。
三、其他要求
1.科技特派员日常工作在线填报是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是科技特派员年底工作考评、政策兑现的重要依据。
2.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和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科技特派员的支持管理,及时掌握科技特派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所属科技特派员按要求填报日常工作记录,市科技局将不定期开展监测,对科技特派员日常工作在线填报请情况进行通报。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基础处 潘挺雷,电话:87811027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