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科技大市场集聚基地引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8 08:57:01

各有关单位、机构:
  宁波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城市,民营经济发达,资本雄厚,企业和科研机构体制机制灵活高效。日前,宁波市成功获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先行先试地区。
  为着力构建和健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更好地解决科技资源分散,科技服务功能分离分割等问题,实现科技要素聚集、聚合、聚变,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移转化。宁波市投入建设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市级科技大市场(以下简称“大市场”)。大市场分科技大市场网站和科技大市场综合大厅二部分(“一网一厅”),目前科技大市场网站已试运营,科技大市场综合大厅拟于2016年11月底投入运行。
  综合大厅位于宁波研发园A5#楼1-3层(含夹层,共约4100平方米),集交易展示大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区两个区块。一层交易展示大厅设科技成就展示、科技成果交易展示等两个区域;二层设科技大市场运营机构办公区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区;二层夹层设报告厅、洽谈室、会议室、档案室等;三层设科技大市场科技金融服务集聚基地。
  为做好大市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区的机构引进工作,现公开面向全国引进不超过10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报名情况,我局将结合申报机构的信誉、资质、业绩、服务等情况择优确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机构类型
  1. 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类机构。包括市外高校、科研院所拟在甬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等。
  2.技术服务类机构。包括知识产权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
  3.咨询类服务机构。包括科技项目咨询、难题诊断、技术评估、管理策划及其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
  二、入驻方式
  在大市场设立常设服务机构,有至少2人以上的团队人员长驻办公,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1.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专业服务能力,并无不良商业记录。
  2.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国内外科技中介机构和省市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优先入驻。
  四、政策支持
  1、大市场将对引进入驻机构定期开展业绩考评,实行优奖劣汰。
  2、入驻机构享受12-20平方米办公室一间,配备基本办公家具,三年房租减免等相关科技大市场优惠政策;获得宁波科技大市场各类科技资源支持。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邮箱12962766@qq.com,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邮寄到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宁波市扬帆路999弄B3号楼2楼228房间)。
  (2)现场报名:申请机构持必备报名材料,到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28房间报名。
  (3)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
  2、申报材料
  (1)《宁波科技大市场入驻申请表》《宁波科技大市场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宁波科技大市场入驻机构承诺书》(附后);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资质(格)证书副本;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上一年度服务企业项目汇总表以及服务合同或有效证明材料、服务费收款凭证复印件;
  (6)、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业务工作总结;
  (7)、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需审原件,并复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驻资格。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陈洲游
  电话:0574-27877186
  宁波市科技局
  联系人:张国成
  电话:0574-55888322
 

宁波市科技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