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43号公告,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5%加计抵减税收优惠!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
若您是已在2025年名单中的企业,且高企资格仍有效,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可于2026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若您之前未在2025年名单内,且高企资格有效,可于2026年10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进入名单后,享受优惠的时间均为从今年(2026年)1月起。
请新老企业按照要求,抓紧时间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国网,http://www.innocom.gov.cn/)申报进入2026年政策享受名单,也可咨询当地科技管理部门。
请我市企业抓紧时间申报高企,现在申报,今年全年可享受政策!
温馨提示:
若企业实际为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但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系统中被归为非制造业的,请在核心信息变更中变更为制造业,然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同步信息后,激活“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模块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