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区科技合作项目补助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资创业中心、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引导我区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单位、国际跨国公司、央企等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引进新的成果等,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现对2017年度鄞州区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补助(资助)的申报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申报的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网上申报),2017年7月28日(书面材料)。
二、补助条件:
1、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
2、具有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必要的自筹资金;
4、具备项目实施产业化所需的基本条件;
5、与合作方签署了项目技术合作合同书,并已按合同书约定支付了合作项目经费;项目合作经费发生变化的,需向区科技部门备案。
6、项目的产业化实施地在本区。
7、与合作方签订的项目技术合同书需在全国技术合同系统上认定登记。
三、补助标准:
按所支付的费用5%--40%补助,其中成果转化类项目,国内合作项目最高50万元,国际合作项目最高100万元。
技术成果攻关类项目,国内合作项目补助额度最高40万,国际合作项目补助额度最高80万。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提供
四、书面材料要求(胶装一式三份):
1、《宁波市鄞州区科技合作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3、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4、项目经费有关支付凭据复印件。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项目技术合同登记表复印件
7、其它可以证明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
8、科技成果类项目需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证明,且专利授权需在合同签订以前。申报单位必须拥有该相关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是独占许。
9、如果合作方从单位名称上不能明显确认为高校院所、科研单位的,应随申报材料提供该合作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证明该单位的所属性质。
10、如项目通过科技转移中介的,应随申报材料提供该科技
中介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及方法:
1、企业需在鄞州区政产学研联盟网站注册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 ,注册及申报网址
2.
详细申报流程及方法,请参考附件2《鄞州区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3.
网上申报受理后提交书面资料,所有申报资料请使用打印文本并胶装,否则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周佳颖
、联系电话:87417711
书面材料受理:合作科(鄞州科技中心大楼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