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科技大市场入驻机构考核办法
发布者:张良  发布时间:2022-09-06 08:44:03

    为进一步完善入驻机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入驻机构的作用,根据《鄞州科技大市场入驻机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建立入驻机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纠偏机制和淘汰机制,促进鄞州科技大市场(以下简称“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入驻机构的质量,发挥入驻机构的作用。

第二条  考核对象

    实体入驻大市场的机构(不包括科技招商项目、高校院所转移中心、协会、与鄞州区科技局签订相关协议的项目)。

第三条  考核时间

每年年底对本年度的入驻机构进行考核。

机构入驻大市场满半年的,需参加考核。不足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第四条  考核程序

1、被考核对象根据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大市场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3、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评分;

    4、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给予重新考核认定;如无异议的以公示内容为准。

第五条  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具体由大市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形式

    根据考核标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量化评分。主要机构按《入驻机构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评分,辅助机构按《入驻机构考核标准》(见附件二)进行打分,两者总分值均为 100 分。

第七条  被考核对象需提交的材料

1、鄞州科技大市场入驻基本情况表;

2、相关数据(包括财务、合作、专利等);

3、各类服务或相关合作协议复印件;

    4、举办活动的场地申请、签到表、活动照片等材料;

5、被考核对象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 A、B、C、D、E五类,考核得分在 90-100 为A类,80-89 为 B 类,70-79 为 C 类,60-69 为 D 类,60 分以下为E类。

第九条  奖惩制度

1、主要机构考核结果为A、B、C 三类的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3 万元的奖励。

2、辅助机构考核结果为A、B、C 三类的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的奖励。

    3、对主要机构和辅助机构考核为A类的给予10元/平方米/月房租补助,B类的给予9元/平方米/月房租补助,C类的给予8元/平方米/月房租补助,D类的给予7元/平方米/月房租补助。

4、考核结果为E类的机构,限期整改。

5、对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E类的机构,根据协议约定予以清退。

第十条  被考核对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清退:

1、被查实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十一   本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鄞州科技大市场入驻服务机构考核办法》(鄞科【2021】21 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入驻机构考核标准(主要机构)

 

项 目

标准分

打  分 细  则

 

服务资质

 

6

1、机构注册在大市场(3 分),注册鄞州区(2 分),注册宁波市(1 分);

2、固定办公人员 2 人以上(3 分),1 人(2 分)。

 

 

服务成效

 

 

28分 

1、促成 1000 万以下的技术交易额(8 分);促成 1000 万至 5000 万(含)的技术交易额(12 分);促成 5000 万以上技术交易额(18 分),超过 5000 万的,每增加 1000 万加 2 分,最高加 10 分;

2、服务收入 300 万以上(10 分),服务收入 100 万至 300万(含)(6 分),服务收入 50 万至 100 万(含)(3分)。

 

 

 

信息建设

 

 

 

10分

1、入库企业会员数 10 家(2 分),每增加 1 家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2、入库专家数 10 个(2 分),每增加 1 个加 1 分,最多加2 分;

3、入库技术需求 6 项(2 分),每增加 2 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4、入库技术成果数 30 项(4 分),每增加 10 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服务效能

 

 

 

 

 

 

36分

1、服务企业 20 家(6 分),每增加 2 家加 1 分,最多加 2分;

2、完成企业技术诊断数 10 个(6 分),每增加 1 个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3、访客量 100 人次(3 分),每增加 20 人次加 1 分,最高加 2 分;

4、参与路演项目 2 项(6 分),每增加 1 项加 2 分,最多加 4 分;

5、在大市场举办活动(20 人以上)3 场(6 分),每增加 1 场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6、联络高校院所 3 家(4 分),每增加 1 家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7、推荐服务机构(5 分),2 家以上 5 分。

 

工作配合

20分

1、主要媒体报道(8 分),一般媒体报道(4 分),大市场网站或期刊报道(2 分);

2、积极参与大市场组织的各类活动(6 分);

3、积极配合大市场做好各项工作(6 分)。

备注:所有考核内容按比例打分。

 

附件 2

入驻机构考核标准(辅助机构)

项 目

标准分

打  分 细  则

 

服务资质

 

7分

1、机构注册在大市场(3 分),注册鄞州区(2 分)注册宁波市(1 分);

2、固定办公人员 2 人以上(4 分),1 人(2 分)。

 

 

服务成效

 

 

27分

1、促成 500 万以下(含)的技术交易额(8 分);促成 500 万至 1000 万(含)的技术交易额(12 分);促成 1000万以上技术交易额(17 分),超过 3000 万,每增加 1000万加 2 分,最多加 8 分。

2、服务收入 300 万以上(10 分),服务收入 100 万至300 万(含)(7 分),服务收入 50 万至 100 万(含)(5分)。

 

 

 

信息建设

 

 

 

10分

1、入库企业会员数 10 家(2 分),每增加 1 家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2、入库专家数 10 个(2 分),每增加 1 个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3、入库技术需求 6 项(2 分),每增加 2 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4、入库技术成果数 30 项(4 分),每增加 10 项加 1分,最多加 2 分;

 

 

 

 

服务效能

 

 

 

 

36分

1、服务企业 30 家(10 分),每增加 2 家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2、访客量 150 人次(6 分),每增加 20 人次加 1 分,最高加 2 分;

3、在大市场举办活动(20 人以上)3 场(8 分),每增加 1 场加 2 分,最多加 4 分;

4、联络高校院所 3 家(6 分),每增加 1 家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5、推荐服务机构(6 分),2 家以上 5 分。

 

工作配合

 

20分

1、主要媒体报道(8 分),一般媒体报道(5 分),大市场网站或期刊报道(2 分);。

2、积极参与大市场组织的各类活动(6 分);

3、积极配合大市场做好各项工作(6 分)。

 

备注:所有考核内容按比例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