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
根据《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余科〔2020〕2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企业研发机构体系的培育工作,推动研发机构提质升级,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达50万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如为规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上年度科技统计年报为准。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①研发人员工资;②直接投入;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不得超过技术开发费的10%。
(二)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实力。企业申请认定时,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所有权归企业所有。
(三)具备较高水平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研发人员达5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具备基本的研发设备和专用场地。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与资金支撑,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专用场地。
(五)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应制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yy/Public/Index.html),点击页面“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次登录用户需先注册,经实名认证后才可登录),选择左侧栏内“申报新项目”,点击“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按系统要求填报。(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4-87811024)。
2、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受理并给予受理编号。
3、线上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企业通过在线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报表,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送交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发展服务办审核。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企业自存一份备查。
三、附件上传要求
1、上年度财务报表;
2、公司职工总数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
3、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等制度;
4、《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表》(由系统导出,加盖企业公章及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发展服务办审核章)。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申报采用全年受理、集中公布的方式。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
第一批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到政策知晓全覆盖。
2、做好指导服务。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指导企业规范填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严格审核把关。需对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表进行审核,在确认材料齐全、条件符合后加盖审核章,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六、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科:
符学群 0574-89553540
陶金鑫 0574-89553541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