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方案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7-24 09:18:0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根据《宁波市科技信贷风险分担资金实施细则》(甬科资〔2025〕16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方案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一)榜单公布。

聚焦我市特色科技创新体系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5个赛道,由银行、保险、融担等各类金融机构独家或联合体等形式,公开“路演”解决方案,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每个赛道确定1个最优方案(如存在零“揭榜挂帅”赛道,则该赛道由申报数量最多赛道的入围方案牵头主体承接)。主要任务要求:

1.确保市科技局提供的五个赛道“甬科企”名单企业当年度获得贷款数量合计不少于1000家、实际放款金额合计不低于30亿元(详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孟老师,联系电话:87910711)。

2.向企业收取的单笔贷款利率、贷款担保费(保费)等年化融资成本合计不超过该贷款金额的4%。

3.保险、融担等机构应在贷款本金逾期之日起90天内,完成资金补偿工作。

4.申报主体应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集中化经营和管理。

5.对于单个赛道放贷企业数量、实际放款金额未达到协议要求的不予激活该方案政策资金补助条款。

(二)揭榜方要求。

揭榜方可由银行、保险、融担等各类金融机构以独家或联合体等方式作为申报主体,牵头单位、合作单位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银行类

(1)在我市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并设有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支行或专业部门。

(2)有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优化业务流程;具有科技贷款专门产品和创新机制,面向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个性化贷款产品的优先。

(3)按照科技贷款专营政策,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4)贷款审批和不良贷款追索的流程规范,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

(5)有针对科技信贷产品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2.保险类

(1)在我市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

(2)具备三年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经验和经营记录,有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保险产品,优化业务流程。

(3)保费实行优惠利率。

(4)尽职调查和不良贷款追索的流程规范,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

3.融资担保类

(1)在我市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

(2)具备三年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经验和经营记录,有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产品,优化业务流程。

(3)担保费实行优惠利率。

(4)尽职调查和不良贷款追索的流程规范,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申报方案要求。

申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险分担比例,费率,合作银行,赔付(补偿)方式和周期,“甬科企”名单企业放贷数量,清收处置,资金返还,具体业务流程,超出市级政策资金额度的风险缓释机制等。

(四)政策支持。

本批“揭榜挂帅”任务五个赛道政策资金补助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鼓励合作机构为“甬科企”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服务,对于采用风险补偿形式的,政策补助金额为不良贷款金额的50%~80%;对于采用(担)保费补贴形式的,政策补助比例为(担)保费的50%~80%。

单次“揭榜挂帅”任务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由市科技局与牵头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具体支持额度和形式、资金拨付原则、年度目标和绩效管理要求等在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

(五)监督机构。

由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专门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甬科企”名单企业审核、推送,资金兑付、核查监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管理费用由单个入围方案的牵头主体承担。

二、答辩事项

(一)答辩时间:初定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地点:宁波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3楼(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3幢)

(三)方案介绍。牵头单位介绍方案概况,时间15分钟以内。

(四)专家质询。评审小组围绕申报方案进行质询与交流提问,时间15分钟以内。评审小组由行业专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等合计7名成员组成,主要从共性指标评测、申报单位(联合体)工作基础、可操作性及合理性、创新性条款、拟申请政策资金额度、风险缓释机制等多维度开展评价。此外,市科技局组织市委金融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金融监管局等政府部门相关人员作为观察员。

三、其他说明

(一)由牵头单位参加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于8月14日前将《答辩报名表》(附件)提交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申报方案于答辩当天提交(牵头单位加盖首页章、骑缝章,一式15份)。

联系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孟老师 联系电话:87910711

    市科技局 龚老师 联系电话:89292201

附件:答辩报名表.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