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根据《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2025〕27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余姚市第二批研发攻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智能物联、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智能家电、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余姚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二)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及以上,拥有余姚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排名前三位的项目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本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二年。
(五)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按照会计准则核算),可以追溯确认为自筹资金并计入项目总预算,追溯期最长为申报前的6个月,即可追溯至2025年4月1日。
三、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已列入科技诚信失信名单的;
(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的;
(三)项目承担单位同时承担本级立项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四)项目承担单位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或近三年终止项目的(含上级项目)。
四、政策支持
(一)支持强度。每个项目按项目研发总预算额分类分档给予不超过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方式。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拟补助金额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视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情况,结算拨付剩余补助资金。结题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填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余姚科技创新数字导航”(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yy/Public/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次登录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经实名认证后才可登录),找到“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开始时间9月30日8:30,截止时间11月10日17:00。
2、形式审查。申报资料经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给予受理编号。申报单位在线下载、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经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生态园审核盖章后,一式一份邮寄至市科技局,邮寄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楼。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宋迪华 0574-89553545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