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米之乡勾绘生态美景 象山县“稻渔共生”基地最高可获30万元政府补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2 13:33:11

    金色的稻浪下面,鱼儿在欢快地跳跃。这样的田园生态美景,估计不久后在象山县各个镇乡的田畈上都可以看到。最近,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稻渔共生”稳粮增效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面支持、推广绿色生态的稻田渔业,开发各种新业态,推进稻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意见》明确了一系列“稻渔共生”模式的扶持政策。凡在县域内的基本农田上,推广应用“稻渔共生”稳粮增效模式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养殖)大户,其基地新增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土地流转5年以上,按照实际新增面积,给予每亩补助6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优先扶持“稻渔共生”基地抱团开展品牌建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对“稻渔共生”基地创建独立商标品牌、建成精致特色休闲农业园区(基地)或成为三产融合示范样板的,经专家组验收,可另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据了解,“稻渔共生”模式是一种种养结合、稻鱼共生、稻鱼互补的生态农业种养模式,实现了在同一稻田内既种稻又养鱼(鳖、泥鳅、虾等),一田多用、一水多用、一季多收的最佳效果,不仅节约了水土资源,还合理改善了水稻、鱼类(鳖、泥鳅、虾等)的生长发育环境。

    近年来,象山县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型生态高效农渔业融合发展模式。早在2009年,该县新桥石昌鱼种场就开展了南美白对虾虾塘养殖后种黑麦草养鹅、种蔬菜瓜果等模式,此后还发展了虾塘种油菜、小麦等轮作模式。2015年,县政府对稻田改造、池塘改造及混养水产苗种进行了补助,激发了部分种粮大户与水产养殖户的积极性,水稻田中套养甲鱼、河蟹、泥鳅和淡水鱼模式,以及藕田中套养甲鱼(泥鳅)、养虾与种菜(瓜)轮作等模式,均在该县试点成功。

    亩产千斤粮万元钱,早已不是“农耕神话”。目前象山县已发展“稻渔共生”模式2000亩左右,西周镇金恩家庭农场、宁波稻鱼情生态农业公司已经尝到了“稻渔共生”模式的甜头,有机米能卖20-30元/公斤,甲鱼能卖240-300元/公斤。按照每亩500公斤水稻、80公斤甲鱼算,一亩稻田收入超两万元,效益比单纯种水稻翻了几番。

    信息来源:象山县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