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制订“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26 09:17:44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日前象山县科技局、财政局印发了“象山县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县级众创空间认定应具备的条件、认定程序及提供的资料,明确了对众创空间的扶持政策。首次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认定后的众创空间,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五个等次,第一年分别给予A类100万元、B类50万元、C类30万元、D类20万元的建设和运行经费补助,第二、第三年按上年的50%进行补助,E类不予补助。

     信息来源:象山县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