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申报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7-31 00:00:00

关于2016年度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申报通知

各镇(乡)、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有关企业:
为更好的鼓励我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与研发,依据《宁波市“十二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宁波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度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与产学研合作相关的项目做如下通知:

一 、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应用导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5、申报企业应有研发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投入比例应达到相关项目申报要求;
6、项目责任人和承担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排名前三位的项目承担人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两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7、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客观提出经费申请,自筹经费一般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0%(公益类项目可适当放宽);申报国际合作项目如以高校院所为主申报的,合作企业应有与申请经费1:1的经费投入。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鄞州区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书面材料需胶装。所有项目逾期一概不受理。
   三、联系人:
1. 鄞州区科技局(国际合作,科技成果转化)  周佳颖  电话:87417711
2. 鄞州区科技局 (网上技术市场) 施建国  电话 89256652
3、市科技局  房  民  电话:89187178
4、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赵新明 电 话:27877183

    各个项目的详细申报要求及申报流程请参考附件。

附件列表: